报名和参赛规则
报名标准和既定规则
报名标准
报名参加D&AD创意奖的作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• 必须是在2012年1月1日与12月31日之间以商业形式发表的作品。
• 必须是在真实的客户简报要求下所制作的作品。
• 必须是发表于合法的媒体或媒介,且为一般民众所能接触到的作品。
• 必须是经过客户同意及付费后发表或刊登的作品。
凡是只为参赛而制作的概念性设计或作品一律不予接受。
另一名参赛者也不可将您的作品报名同一类别,曾在以往年份参赛的作品也不予接受。
若作品的参赛资格受到任何一位评审质疑时,参赛者将会被要求提供文件证明以表明符合参赛资格。
也可依据下述条件接受以下作品:
1. 参赛机构为某慈善机构无偿制作的作品:
a. 该慈善机构与参赛机构之间必须有合同关系。
b. 委任慈善机构必须批准播放有关作品。
c. 如果无偿提供媒体/播放时间,我们保留请媒体拥有者提供有关证实资料的权利。
2. 参赛机构同时也是有关作品的客户,符合以下两类之一:
a. 自我宣传:只有以商业形式发表、并分销/提供给潜在顾客的自我宣传作品才有参赛资格。
b. 机构内部设计/生产:企业主可以提交机构内部设计并以商业形式提供的作品参加比赛。
3. 在2012年1月1日前首次发表的作品:
a. 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曾重新发行有关作品。
b. 在2012年重新发行时,对该作品进行的修改和更新代表了在设计方面的重大发展。
提交作品
参赛作品必须如最初发布的原始创作,只可对作品进行为满足报名尺寸要求而进行的修改,参见准备您的参赛作品PDF(Preparing your Entries PDF)。
必须以作品原本语言提交参赛作品。请依据准备您的参赛作品PDF(Preparing your Entries PDF) 的格式要求提供翻译辅助材料。
对违反参赛规则的参赛者将采取的行动:
如果D&AD发现某参赛者违反了参赛规则,将立即暂时取消违章参赛者的参赛资格,并提交D&AD 执行指导组处理。
该小组有权力:
• 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
• 禁止参赛者在未来的比赛中提交作品
• 取缔或暂停参赛者的D&AD会员身份


